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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一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4、違反規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一)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二
第一條:為了更加有效地進行飯店內部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保障飯店的正常營運,保護飯店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飯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消防安全是飯店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第三條:飯店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第四條:凡在飯店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嚴重警告”或予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并處。
(一) 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飯店、賓客或員工財物,損失數額不大的。
(二) 明火作業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三) 使用易燃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第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 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非危險場所)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布草,地毯污跡或機械零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后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 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50元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火,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班后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資,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并罰款100元以下的:
1.未經批準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行人飯店,并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后,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職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一)火險隱患處于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二)強迫他人違反?肖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四)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子處罰:
(一)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能自動坦白,真誠認錯的。
(二)火警、火災發生后,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三)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表彰、獎勵:
(一)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長期都是安全單位,沒有發生過火警、火災的部門。
(二)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險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三)發現火災后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四)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五)對飯店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第十條:實施消防獎罰規定的審批與權限:
(一)對違反本規定予以口頭、書面警告、罰款50元(含50元)以下的,由保安部經理或部門經理提出,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審批。
(二)對違反本規定,予以嚴重警告或罰款100元的,由保安部出具材料,保安經理提議,報人力資源部轉總經理審批。
(三)對違反本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并處理的,由消防領導小組出具書面材料,報總經理審批。
(四)對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需給予表揚或獎勵的,由保安經理或部門經理提議,報飯店消防組織領導小組審批,予以通報表揚。
(五)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需給予通報表揚店嘉獎的,由保安部經理或各部門經理提議,整理事跡材料,報人力資源部轉總經理審批,生效后,財務部列支,工會予以通報表揚。
(六)所有需執行罰款或獎勵的部門或個人經上述提議、審批后,由消防領導小組出具一式三聯的通知單:——聯交財務部,一聯交被處罰(或獎勵)本人;另一聯飯店組存查。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飯店所有的部門,全體員工及住客、施工人員,供應商。解釋權歸飯店消防領導小組。
第一條 工作原則和制度
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簽訂相關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條 管理目標體系
各部門實行目標管理,要達到下列目標:
1、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重點部位有專人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其它有關消防法規。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普及消防知識,經常開展防火安全宣傳,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
3、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斷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和完善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提升員工消防安全素質。
4、無火災事故。
第三條 獎勵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依照本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一)防火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
(二)評選條件:
全面實現管理目標,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單位,年終可評為先進集體。
(三)先進個人的評選條件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
(1)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及各項安全制度,敢于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2)在保證實現目標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
(3)對消防安全重大隱患,提出管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災有貢獻。
具有上述條件者,年終均可評為先進個人。
第四條 處罰
(一)凡違反安全制度輕微的,給予經濟處罰50一100元罰款。
(二)凡違反安全制度造成較重后果的,給予經濟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1、在禁止吸煙、用火的區域內吸煙、用火者。
2、在倉庫堆放易燃物,場所周圍點火或燃放爆竹者。
3、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者。
4、消火栓被埋壓或因搭棚、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者。
5、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三)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亂位電線、用火不當、亂扔煙頭以及違反操作規程等過失,發生火災的,除按規定對被損壞的公物進行賠償外,并對過失者以經濟處罰。
1、造成火災隱患者和接到整改通知不整改者,罰款200元。
2、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定造成火災的,責任單位處火災損失額2-10%的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萬以下罰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人員,給予通報批評。
1、收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2、本單位發生火災隱瞞不報者。
3、安全員發現火災隱患,未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的。
4、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不事先將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影響工程的。
5、凡因負責人不履行職責,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預見的原因引起火災,不追究個人
責任。
第五條 罰款的繳納管理和使用
(一)被罰員工,憑《處罰通知單》,將罰款交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由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上交至綜合部;逾期不交者,將《處罰通知單》第三聯交財務部門,從工資中扣除。
(二)所罰之款由綜合部連存根交財務部門收存。
(三)所罰之款用于繳納獎勵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先進部門、先進個人。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保安部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其他成員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各單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進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考核結果列入經理目標責任制考評。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的。
3、發現初起火災并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火災損失的。
4、在撲救初起火災工作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的。
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技能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罰: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的。
2、擅自使用管轄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擺放物品的。
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會報火警的。
5、無故不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的。
六、公司將在年終工作總結按考評情況,填寫《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記錄表》予以獎懲。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一、對在消防工種中有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和晉級,提職。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或造成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處罰。
三、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為標兵、先進稱號的單位。
2、防火工作被評為先進稱號的個人。
3、制止違章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有功單位和個人。
4、監測、檢查及時發現早期重大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
5、熱愛消防工作,組織參加防火安全活動,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同違反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做斗爭。
6、認真貫徹消防法,開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防火責任人和專(兼)職防火工作人員。
7、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英勇頑強,奮不顧身,積極參加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四、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2000元。
1、對存在火災隱患有條件整改而不按《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按時整改的。
2、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工程及占道挖溝、暫設等未經消防審核、批準擅自開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參加驗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壓、圈占、損壞、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的。
4、不顧火災危險性,盲目生產、施工、運輸、貯存、動火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無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災損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場所管理混亂發生火災,尚未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損失的、
五、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責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各工種及要害崗位人員在操作、管理中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不履行職責的。
2、在禁止動火的單位、部位、崗位、地點、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的。
3、謊報火警、阻礙火災撲救造成后果的。
4、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室內外防火通道,經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場所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未經批準、私拉亂扯電器線路,使用電器采暖設施,違反用電管理規定的。
8、消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9、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10、造成火災損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災直接經濟損失的10%,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或予以拘留。對失火單位防火責任人按直接經濟損失5%進行處罰。
七、對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
八.對礦業公司內部員工和單位的罰款,由消防部門出據《罰款通知單》,從單位工作款中扣出,作為消防安全獎勵基金使用。
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檢查考評與獎懲機制
1、考評目的:
(2)促進員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3)提高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檢查的能力;
(4)作為人員獎懲、加薪、罰款、解聘的重要依據之一。
2、考評內容
(1)各部門、崗位人員貫徹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等規章制度的情況;
(2)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的情況;
(3)落實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檢查制度的情況;
(5)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的情況;
3、考評方式
情況,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及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的情況,檢查各類表格的填寫情況、重點部位人員在位情況、員工對各類消防安全知識及操作規程的掌握情況等。
二、獎罰規定
1、獎罰權限
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獎勵與處罰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員工實際表現情況提出意見,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后實施。
2、獎罰程序
(4)經批準的獎懲專門報告原件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保存,存檔備查。
三、消防工作獎勵、處罰規定
1、消防工作獎勵規定
(2)積極參加單位內部組織的各類消防安全活動,表現突
出的,一次性獎勵50元;
(4)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表現突出的,一次性獎勵50元;
(6)在消防安全教育考核中成績排名前三位的,依次獎勵50元、30元、20元。
2、處罰規定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30元罰款。
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認真匯總巡查情況的;
2)用火、用電有違章情況的;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不在崗的;
4)檢查中發現不知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或對消防知識不熟的;
5)無故不參加消防演練、培訓和考試的;
6)參加消防安全考試成績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為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50元罰款。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或其它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的。在營業、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將消防安全疏散標志遮擋覆蓋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設施損壞或丟失的,除照價賠償外,處罰款;
4)刁難消防監督人員執行工作的。
5)發現隱患不及時上報,不采取措施處理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200元罰款。
2)埋壓、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消防工作的;
4)不按操作程序,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三
(一)本單位每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考評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考評以當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違反規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一)本單位每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考評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考評以當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各部門起評分為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一)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
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
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
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元。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
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元。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
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元。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
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元。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元。
全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元;全無火災隱患的部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四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之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院各系、部及駐校各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各項要求,切實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保衛處及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依法監督檢查。
二、保衛處依法對學院各部門、駐校各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及個人,學校給予表彰獎勵,并作為年終工作政績依據。
四、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責任人行政紀律處分。
五、對違反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對造成火災的責任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對造成火災,后果嚴重,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規定的解釋權由院保衛處負責。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4、違反規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一) 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
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
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1.???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
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
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
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
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 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
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 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鉆研消防業務,并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議和長遠規劃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8.??? 被評為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個人的,獎勵:200
元。被區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獎勵500元;被評為市級先進的獎勵:1000元。
(六)? 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現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處罰細則
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現而未發現,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規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6. 發生火災確定后,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8. 違反消防規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9. 消防設施、器材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0元罰款;15分扣分:
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公司的。
2. 禁煙區吸煙的。
3. 不聽從或侮辱執法者的。
4. 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 不按購物中心、保安部規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檢查中,發現明火或明火作業(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的,而不制止的。
7. 發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 對本部門、崗位發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9. 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 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 非專業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的罰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及時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門、保安部提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進行徹底整改的。
3.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的。
5. 擅自拆卸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或用物品包裹探頭而影響探頭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元的罰款;2分扣分:
1.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3.本部門、本部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巡查中,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煙區亂扔煙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發現在禁煙區內吸煙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元的罰款:
1. 各部門、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員不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4. 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5. 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定,被保安部下發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嚴重警告
16分--20分?????????? 辭??? 退
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并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按本處罰細則第三項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按獎勵規定第八項進行獎勵。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五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4、違反規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一) 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1.???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 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 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鉆研消防業務,并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議和長遠規劃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8.??? 被評為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個人的,獎勵:200元。被區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獎勵500元;被評為市級先進的獎勵:1000元。
(六)? 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現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 堅持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3、? 發現和消除隱患,表現突出的;
4、? 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的;
6、? 對敢于檢舉破壞消防設施的人和事者;
7、?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的;
第二條: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將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和破壞設施者要按價賠償,并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按《消防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2、? 不準隨便使用電熱器,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 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 隨便在禁止煙火的區域里吸煙、動火者,視情節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通報批評。
5、? 私自亂拉亂址電線、破壞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者,視情節,按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通報批評。
6、? 對嚴重地違反消防規定,在有關部門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執行者,除按章處罰外,還要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
7、? 對于違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篇六
一、 我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一名副校長分管政務處,并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處室負責人要負責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若哪個辦公室發生火險,發生一次對負責人罰款500元,并追究其責任。
二、 實驗室的實驗員、語音室的電教員,圖書室的管-理-員、食堂的保管員、總務處的實物保管員,要認真搞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發生一次火險罰款500元。易燃易爆物品遺失一次罰款1000元,并追究其責任。
三、 分管男、女生宿舍的生活指導老師,要經常檢查消防工作,發生一次火險罰款10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 學校電工要加強線路的.維修,若發現線路漏電要及時處理,因責任造成事故的一次罰款500元。
五、 門衛人員要認真執行自己的職責,作好進出人員的登記手續和管理工作。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私拿、盜竊課桌凳出校的,照價賠償損失外并處以罰款,知情不報者罰款500元。
六、 住校教職工要注意消防安全,并教育小孩不玩火,造成火險事故的罰款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教師、家長的責任。
印江民族中學
------天臺職業中專 2011年5月(修訂)
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一、凡具備下列備件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使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3、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火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績者;
二、凡具備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及后果,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者;
2、違規用火、用電者;
3、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拒不執行或無故拖延、抵制火災隱患整改者;
4、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亂搭、亂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報、隱瞞不報或故意延誤報告火災情況者;
6、造成火災事故責任者;
7、其它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行為者;
三、學校消防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凡發生火災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除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外,事發當年取消責任人所在處室或部門評選先進資格,取消主要責任人評選先進和晉級、晉職資格。
四、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綜合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五、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長室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火災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消防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