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物流合同協議書篇一
1.1協議雙方
托運方(甲方):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承運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后沙峪鎮鐵匠營村斯派特物流園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以下簡稱“甲方”)提供產品倉儲和運輸服務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倉儲,運輸及相關服務的范圍及內容:在全國城市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產品、備件及相關物品倉儲、運輸及配送業務:其它應甲方要求進行的應急運輸、產品配送等服務。
3. 本協議于月日在北京市簽訂,并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資信證明
1.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供復印件(加蓋企業 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供復印件(加該企業 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保密條款
1. 基于本協議委托事項,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或者乙方從甲方獲取的資料和相關的商業秘密,包括商業、技術、公司政策、客戶名錄、發貨情況等,甲、乙雙方均負有保密的義務,并應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該資料和信息免于被散發、傳播、披露、復制以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員違反本條款,該方承擔連帶責任。
然具有約束力。
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且雙方應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第四條 單據保存
保證在保存期內應對方要求隨時核對。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可根據其運輸或其它服務需要,以簽發工作通知單的形式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方式 隨時通知乙方安排出貨。
庫房等設施。
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情況和報表。
4. 甲方應按時支付與乙方約定的運費。
重甲方的建議并予以執行。
以便乙方做好準備工作。
7. 甲方應保證其所需要運輸和派送的貨物的合法性。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派送貨物到達后立即將簽收單傳真給甲方。
雙方另行約定。
發貨通知單、工作通知單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換方式為準。
乙方在北京的專項主客服人員形成一對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設立的派送平臺,由乙方 專項主客服下達指令。
地后的裝卸、搬運服務。
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相關原始單據。
7. 乙方為甲方提供365x24小時的全天侯服務,節假日無休。
甲方有權扣除此票運費,同時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的權利。(賠償的范圍及具體索賠方法在第九條中詳細說明。)
9. 如果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貨物并及時通知甲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處理,需要 退運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應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 甲方及甲方產品的生產廠家或其委托的承運人在與乙方交接貨物時(乙方提貨或甲方送貨),乙方對產品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驗收標準進行查驗,如不符合驗收標準,應要求出貨方當場簽署書面的貨物破損證明,由乙方對該批單獨存放,并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在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 乙方對于甲方所要運輸和派送的貨物具有隨時檢查的權利,對于不符合國家允許運輸和派送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運輸和派送。
第七條 費用、結算方式:
1. 本協議項下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2. 結算費用按照實際發貨前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3. 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賬號,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支付給乙方款項,所引起的違約責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電話、傳真、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賬號若有變更,應至少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確認方有效。如乙方名稱更改,還需要提供變更后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或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5. 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費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結算上一月運費。乙方應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費用結算表》并附當月所以提貨憑證及甲方需要的相關數據、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內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甲方根據乙方按照國家規定開據的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條 違約和索賠:
2. 對于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的運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不少該票運費1倍的違約金。
3. 由于乙方主觀故意造成的貨損由乙方負責賠償、承擔違約責任。
4. 如因第三方過錯造成的貨損和貨差,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協助甲方和保險公司調查核實,在獲得保險公司或第三方賠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對于甲方損失,乙方應先行予以賠償。
5. 賠償范圍包括將破損貨物復原和重新運輸而產生的費用,貨物丟失或貨物復原費用無法估計時,賠償金額以貨物聲明價值為準,但不應超過聲明價值。
6. 甲方對于臨時變更的提貨和收貨地址及時間,應及時、準確的將正確的地址和時間通知乙方,否則對于此種情況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且對此情況所增加的運輸費用,甲方應無條件的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 貨物保險及不可抗力:
1. 保險的范圍及責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倉儲、包裝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務的全部貨物由甲方自愿進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協議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和其它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 到本協議履行時,應采取盡可能的補救措施,及時以電話和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寄至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應立即恢復協議正常履行,并盡快以電話和傳真等方式通知對方。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以下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 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違返本協議保密條款,造成對方商譽、經濟及其他損失的。
* 履行協議中乙方無相應運輸及倉儲能力的或不能滿足甲方發展服務要求,甲方提出意見 3個月后扔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對重大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影響的。
2.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運費30天以上,經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 無論因何原因解除協議,解除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爭議解決
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協議其他事項:
1.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協議到期后,雙方另行商討是否續簽。
3.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其經營的需要,如需變更本協議簽約主體,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雙方重新簽約。
附件: 1. 蓋章的雙方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運輸價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合同協議書篇二
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重慶三磊渝東南冷鏈物流中心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土方回填
2、工程地點:重慶三磊會展有限公司——重慶三磊渝東南冷鏈物流中心建設項目。
3、價格:統一價格280元/車,裝載機240元/小時。(按甲方指定裝卸點為準)。
4、車型:后八輪自卸車。裝載機型號sdlg(山東臨工)。
5、承運時間:根據甲方工期安排需要,隨時通知乙方運輸。(開工日期20_年11月11日)。
6、合同總價:232400.00元。
7、工程總車量:合同總量約2.0萬方,以實際情況每天運輸推算,須滿負荷運輸。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二、付款方式
結算方式:工程結束一次進行結算,結算時乙方要提供足額的建筑工程稅票。土方車數由中磊建設項目部施工人員計量。
三、甲方責任
1、乙方車輛到達現場后,甲方保證立即安排乙方的車輛進行運輸作業。
1、認真執行道路交通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安全行車措施,做到文明開車文明運輸。
2、認真組織好車輛保證車輛及時進入施工現場和運輸效率保證按時完成工期。
3、乙方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第一,如因管理不嚴,駕車不慎,酒后駕駛造成人員、車輛事故,責任自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違章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責任由乙方自負,如乙方不能解決,甲方可協助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內禁止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行為,如發現,乙方負全部責任,行為嚴重的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必須做好工程道路上的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執法部門及相關村民的協調工作,如因超載或未辦理渣土通行證的罰款系乙方責任由乙方支付,扣罰單由乙方負責當天處理。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按時和乙方結算運費,如不及時結算,乙方有權停運。如乙方停運超過24小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每輛車每天壹仟元。
2、甲方必須與乙方指定的專人結算運費,不得與其他人結算。
3、乙方保證所運輸的物料安全運到指定地點,如若乙方擅自將物料中途拋灑或卸到其他地,由此造成一切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倒賣物料小票,違者甲方有權要求其雙倍賠償。
六、其它:
1、乙方車輛到達運輸現場前,向甲方提供車輛的行駛證、司機的駕駛證、車輛保險單掃描件,辦理路保及相關手續。
2、乙方車輛不得擅自跳槽,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因特殊原因需調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在三天內補充相應的施工車輛,否則甲方罰款乙方每輛車1000元每天。
七、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中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人民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協議書篇三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付款;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付款;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付款;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九)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物流合同協議書篇四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托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保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人(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承運人(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物流合同協議書篇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貨物到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到達溫州各點的貨物數量、客戶、單位名稱及聯系電話等信息,以便乙方準確無誤送達。
二、甲方應如實告知分流貨物的包裝、性質及客戶有無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務,不有得隱瞞國家禁止物品,如有隱瞞,發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誤,使乙方不能送達而返還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為(包括裝載、收費等)。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貨物的交接手續,如有疑意及時提出,交接完成無誤,乙方應快速、安全、優質送達客戶指定地點,合理收取費用。
六、乙方應一次性交付給甲方風險萬元人民幣,到解除協議,雙方賬目結清后,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的風險押金。
七、每月號為雙方費用結算日。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不盡事宜,雙方協商為準。
甲方:
代表:
地址: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乙方:
代表:
地址: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