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人且說三分話的成語故事

拼音féng rén qiě shuō sān fēn huà
基本解釋逢:遇見。指人與人互相欺瞞,不把實際情況或心里話說出來。
出處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32卷:“孫富叫家童算還了酒錢,與公子攜手下船,正是: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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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逢人且說三分話)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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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第一卷:“一年被蛇咬,三年怕草索,說到貨物,我就沒有膽氣了。” |
吉星高照 | 陳殘云《熱帶驚濤錄》:“那是他在香港當學徒時刺上的,帶有‘吉星高照’之意。” |
八斗之才 | 唐 李商隱《可嘆》詩:“宓妃愁坐芝田館,用盡陳王八斗才。” |
不三不四 | 明 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第五卷:“可見元宵之夜,趁著喧鬧叢中干那不三不四勾當的,不一而足。” |
躡手躡腳 |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九回:“周瑞家的會意,忙著躡手躡腳的往東邊屋里來,只見奶奶拍著大姐兒睡覺呢。” |
飲水思源 | 北周 庾信《征調曲》:“落其實者思其樹,飲其流者懷其源。” |
離弦走板 | 浩然《艷陽天》第12章:“您哪,也當過解放軍呀,花一點,也不能算是離弦走板。” |
前腳后腳 | |
春冰虎尾 | 《尚書·君牙》:“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 |
進讒害賢 |